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5〕7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企业首套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备案和资助操作规程》、《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助操作规程》和《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企业入驻原特区外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区租金补贴项目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企业首套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备案和资助操作规程
(http://www.szjmxxw.gov.cn/xxgk/xxgkml/qt/tzgg/201507/P020161114676880784603.doc)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